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湖大研字[2014]44号)文件精神,学院开展了2018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经本人提出申请和学院审核,李佳龙老师通过2018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及审核,拟报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3日-6月20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18年6月20日前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731-8868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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