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经济管理研究中心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有关高校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及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 〔2019〕6 号)和《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 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要求,结合我中心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中心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2020年中心复试分数线总分360分,单科线分别是60分(满分=100分)和90分(满分>100分)。
2020年中心拟招收统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人。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中心按照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文件组建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面试小组、监督小组,保证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三)中心将于5月13日上午9:00-11:30,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生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中心在条件允许后统一检查原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原件与所提交电子材料不符,或缺失者,取消入学资格: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考研成绩证明(扫描件)
5、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
6、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五)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另需向中心提交以下材料,请按顺序命名,后续面试中面试组教授将以此作为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的评分依据。
1、中英文个人简历及中英文个人自述;
2、获奖证书;
3、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4、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
5、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6、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7、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四、复试具体细则
(一)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如有必要,湖南大学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方式:出于疫情防控需要,采取远程网络复试。采用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为第一平台,若第一平台无法运行,采用第二平台钉钉会议。确保复试过程安全、流程、稳定。
(三)复试时间:2020年5月18日,8:00-12:30。
(四)复试总成绩为240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
(1)专业测试(15 分钟)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共100分。专业测试实行题库随机抽题。
(2)综合面试(15 分钟)
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能力、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从事社会公益、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测评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共14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 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面试流程:1) 考生英文自我介绍;2) 复试领导小组提问英文问题,学生用英语回答;3) 复试领导小组提问中文问题,学生用中文回答。
五、考生复试须知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为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者,按弃权处理。
考生通过学校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 120 元/人次。
准备好配备有清晰摄像头的电脑或手机设备,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注册、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面试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 Wi-Fi 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面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面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
面试过程中不得已任何形式录像或录音,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入学资格。
考生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联系中心寻求支持和帮助。
六、录取
(一)拟录取办法
中心本次计划录取4人。
按照中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我中心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汇总相同的情况,将优先考虑初试成绩中数学分数较高的学生,其次再考虑初试英语成绩。按湖南大学规定,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在综合面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该项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二)所有考生被录取后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三)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
(四)奖助学金
学校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人事档案在校、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七、其他事项:
(一)调档函: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核时领取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将个人全部档案调入我中心。
(二)录取通知书:录取数据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联系电话:0731-88684822
联系邮箱:cefms_admission@163.com
联系人:文老师 刘老师
经济管理研究中心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