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关于拟对超学习年限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2022年02月24日  点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修订)》(湖大研字〔2021〕22 号)相关文件精神,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须以毕业、结业、肄业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予以退学处理。

童晨等1名研究生(名单附后)未能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学院拟提交学校作退学处理。由于难以联系到学生本人,学生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特予以公告。如本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5天内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

学号

姓名

S152901886

童晨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684822


湖南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

2022年2月24日


上一条:关于高甡同志任职的公示 下一条:湖南大学经济管理研究中心2022年全职行政人员招聘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