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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经济管理研究中心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考核,复试细则

2020年05月21日  点击:[]

湖南大学经济管理研究中心2020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考核,复试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博士生招生选拔机制,选拔学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质生源,2020年中心继续开展申请-考核制选拔优秀考生攻读博士学位。中心设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层面的“申请-审核”招生制度的具体实施。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一、申请条件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及中国社科院各研究所,或其学科在第四轮教育部学科评估中获B以上等级,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且有突出科研能力与学术发展潜力的硕士毕业生(含应届)。

(三)申请者需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浓厚的研究兴趣,愿意挑战高难度科研课题,进取心强,有认真刻苦的学习钻研精神。

(四)申请者需具备较强的英文基础,能无障碍阅读英文专业文献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按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缴纳报考费。

(二)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中英文各一份);

2)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至少3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信;

3)个人陈述(中英文各一份),内容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兴趣及背景,职业目标和规划,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意向及设想;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5)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扫描件)、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6)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扫描件;

7)英语能力证明材料(以下材料之一):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托福、雅思成绩。

8)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

(三)材料审核

    由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组(含报考导师)组成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进入考核的拟入选名单,经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名单。

(四)考核

(一)中心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学科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二)学科综合考核分为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考核方式为中英文结合面试,面试时长30分钟。

1、外国语水平测试100分: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

2、专业课一100分(10分钟):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面试过程中考生需要随机抽一到两个个与专业有关的问题当面回答。

3、专业课二100分(10分钟):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10分钟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具体细则

(一)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如有必要,湖南大学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方式:出于疫情防控需要,采取远程网络复试。采用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为第一平台,若第一平台无法运行,采用第二平台钉钉会议。确保复试过程安全、流程、稳定。

(三)复试时间:2020年5月26日,10:00-11:00。

四、考生复试须知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为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者,按弃权处理。  

准备好配备有清晰摄像头的电脑或手机设备,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注册、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面试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 Wi-Fi 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面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面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

面试过程中不得已任何形式录像或录音,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入学资格。

考生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联系中心寻求支持和帮助。


、体检

体检按教育部通知,不在复试时进行,放在报到再进行。

、录取和公示

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其中材料审核占30%,面试考核占70%),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有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③体检未通过者。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调档函须在6月30日前将档案寄至中心。

、学费和奖助

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学术学位:10000元/年•生,专业学位:14000元/年•生。

奖助:学校设立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岗位、助研岗位。博士生若学业表现突出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博士生学校奖学金。

、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石佳冲路109号湖南大学北校区行政楼1楼122室

咨询电话:0731-88684822

网址:http://cefms.hnu.edu.cn/

、监督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监察处反映。

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8822856;0731-88822863(传真),电子邮箱 yzb@hnu.edu.cn。

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882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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