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经济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 020200 学科级别: 一级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着力培养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独立从事创造性研究工作能力的经济学领域高级专门人才。本学科培养的博士生应满足以下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掌握应用经济学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门知识及研究方法,了解现代经济学理论发展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
3.熟练运用经济学理论及方法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经济学现象及问题,能够独立从事本专业领域科学研究,并做出创造性研究成果。
4.具备相关数学、计算机、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高的外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序 号 |
研 究 方 向 名 称 |
01 |
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 |
02 |
经济全球化与国际投资 |
03 |
产业经济理论与政策 |
04 |
城市经济与区域发展 |
05 |
数量经济方法及应用 |
06 |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 |
07 |
财税理论与政策 |
08 |
公共经济理论与政策 |
09 |
货币理论与金融政策 |
10 |
国际金融与信用管理 |
11 |
金融管理与金融工程 |
12 |
金融市场与公司金融 |
13 |
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 |
14 |
人力资本 |
15 |
经济增长与发展 |
16 |
公司金融 |
17 |
资产定价与金融市场 |
注:其中研究方向01~07依托经济与贸易学院进行培养;研究方向08依托公共管理学院进行培养;研究方向09~13依托金融与统计学院培养;研究方向14~17依托经济管理研究中心进行培养。
三、学习年限
1.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普通招考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直接攻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其中博士阶段不少于3年)。
2.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含创业、休学和保留学籍)为8年(硕博连读生含硕士阶段)。
四、培养方式
1. 博士生培养方式以学术研究工作为主,加强基础理论学习和学术交流研讨,着重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2.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博士生培养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针对性指导,注重提升博士生思想政治素养,培养其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增强其社会责任感,约束其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并注重对其的人文关怀。
3.导师根据博士生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研究兴趣和发展取向,指导博士生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督促和检查博士生课程修读,指导博士生开展文献阅读、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等必修环节。
4.学院加强培养环节的规范管理、全程监控、自我评估,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完善教学评价检查机制,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加强培养过程节点管理,强化学业预警机制,提高教育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严格学位论文开题审核、中期检查、论文送审等环节管理,强化论文选题前沿性、论文内容创新性、论文写作规范性。
5.课程与其他必修环节的学分要求如下:
学生类别 |
总学分 |
课程 |
必修环节 |
学位论文 |
公共课 |
学科 基础课 |
学科 方向课 |
文献阅读 |
学术活动 |
社会实践 |
学科 综合 考试 |
开题报告 |
中期检查 |
博士生 |
≥29 |
2 |
10 |
≥12 |
2 |
1 |
1 |
— |
1 |
— |
— |
五、课程学习
1. 按照研究方向设置学分要求和课程方案。各研究方向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基本相同,学科方向课因研究方向而允许差异,详细课程安排参见相关附录。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计划。
2. 博士生总学分不低于29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24学分;公共课必修《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学科基础课10学分,其中包含《学术与职业素养课》(1学分;如硕士阶段已修,可申请免修);学科方向课不低于12学分。
研究方向 |
课程方案 |
01~07 |
参见附录1 |
08 |
参见附录2 |
09~13 |
参见附录3 |
14~17 |
参见附录4 |
六、必修环节
1.文献阅读(2学分)
文献阅读是博士生了解和掌握学术动态的基本途径,提高文献阅读水平是培养博士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必要环节。博士生应完成本学科及导师指定的经典必读书目和重要专业学术期刊的研读,并撰写不少于10000字的文献综述报告。导师负责博士生文献阅读的指导、检查与考核。一般应于博士阶段第三学期完成,具体要求和考核方式由学院和学科制定。
2.学术活动(1学分)
学术活动旨在拓宽博士生的学术视野,促进博士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进展。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定期参加课题组的学术讨论会,每学期参加至少2次学术活动(每参加一次学术报告,需填写院学术活动情况表),在学期间参加至少1次所在学科领域的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每学期应撰写学术活动小结,注明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要求将有关的书面材料经导师审核认可后,交学院审核备案。一般应于博士阶段第六学期完成。
除此之外,(1)严格实行Seminar制度,这有助于建立“导师—团队—学生”三者的有效沟通和反馈机制,促进导师对博士生的指导,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提升团队的学术氛围。具体要求和形式由导师制定。(2)每位博士生在学期间应积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公派研究生项目进行出国学术交流和学习。
3.社会实践(1学分)
社会实践有助于提高博士生社会意识、参与意识和服务意识,是培养、锻炼、检验博士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鼓励博士生开展课程助教、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科技服务、社会调研、兼职辅导员等实践活动。一般应于博士阶段第六学期
完成,具体要求和考核方式由导师负责;博士生应提交相应的社会实践报告交学院审核备案。
4.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
学科综合考试是在博士学位论文开始前或初始阶段,考查博士生是否基本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考试一般在博士阶段第三个学期进行。资格考试一般由3人以上的专家组组成,采取笔试加口试的方式进行(各占50%),口试要求每位博士生用PPT汇报学习及研究进展情况。专家组经无记名投票决定是否同意学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并签署具体意见。成绩合格方可进入(或继续)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成绩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作退学处理,直接攻博生或硕博连读生经申请可转为硕士研究生。
5.开题报告(1学分)
学位论文开题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一般应于博士阶段第三个学期开展。学院按学科方向成立博士生论文开题评议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查评议,评议合格后方可开展论文工作。评议小组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组成,对选题价值、选题难度、论文工作量、研究可行性、博士生综合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明确评议意见,秘书对结果进行记录。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
开题前一周,每位学生需向学院提交导师签字认可的纸质开题报告(一式五份),供开题评议小组专家审阅。开题时,学生应采用PPT进行开题汇报,时间不少于30分钟。开题通过者需在开题后一周内交一份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存档,以备答辩时使用。凡开题不通过者,需延迟半年重新开题。开题通过者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原则上距开题不少于二年。
6.中期检查
博士生中期检查是加强博士学位论文管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对学位论文工作的阶段性督促和检查。学院组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考核小组,对博士生的学术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博士生应于申请答辩前一年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合格者继续进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重新考核,重新考核通过者,继续攻读相应学位。如重新考核仍未通过者,则不能继续作为博士生培养,按肄业处理。除保密论文外,中期检查应公开进行。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对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博士生应根据学术规范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的实际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具体格式规范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文件执行。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前实行预答辩制度,博士生在符合学位论文送审要求的基础上,应在学位论文正式递交送审前1个月,递交导师签字的学位论文(一式五份)和相应的科技查新报告给学院。学院按学科方向成立预答辩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3~5名相应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博士生应采用PPT对其待送审博士学位论文进行汇报,时间不少于30分钟;评议小组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审查评议,对论文撰写规范、研究价值、研究内容和方法、工作量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给出明确评议意见。预答辩通过者,应在学位论文正式送审前,根据评议意见递交修改说明,个人和导师签字后学院审核,方可办理学位论文送审;凡预答辩不通过者,需延迟半年重新进行预答辩,并递交相应的修改说明。
修订专家签名:
学院学术(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签名:
学院院长、书记签名:
学院公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录目录:
附录1: 研究方向01~07课程设置与要求
附录2: 研究方向08课程设置与要求
附录3: 研究方向09~13课程设置与要求
附录4: 研究方向14~17课程设置与要求
附录4:研究方向14~17课程设置与要求
课程 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开课 时间 |
考核方式 |
备注 |
公共课 |
20001D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2 |
秋 |
考试 |
必修 |
20002D |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 |
1 |
秋 |
考试 |
选修 |
学 科 基 础 课 |
A2025001D |
学术与职业素养课 |
1 |
秋 |
考查 |
必修;如硕士阶段已修,博士阶段可免修(与经贸院合上) |
A2029001D |
高级微观经济学1 |
3 |
秋 |
考试 |
必修 |
A2029002D |
高级计量经济学1 |
3 |
秋 |
考试 |
A2029003D |
高级宏观经济学 |
3 |
春 |
考试 |
学 科 方 向 课 |
A2029004D |
高级计量经济学2 |
2 |
春 |
考试 |
选修(至少12个学分) |
A2029005D |
研究方法 |
2 |
春 |
考查 |
A2029006D |
高级微观经济学2 |
2 |
春 |
考试 |
A2029007D |
劳动经济学专题 |
3 |
秋 |
考试 |
A2029008D |
发展经济学专题 |
3 |
秋 |
考试 |
A2029009D |
公司金融研究专题 |
3 |
秋 |
考试 |
A2029010D |
金融实证研究专题 |
3 |
秋 |
考试 |
A2029011D |
投资学研究专题 |
3 |
春 |
考试 |
补修课程 |
A2029003M |
宏观经济学 |
2 |
秋 |
考试 |
公开招考(含资格审核制及从外院招进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必修8门硕士基础课,2学分一门课。从A2029009 M-A2029041M根据方向选修三门。 |
A2029004M |
微观经济学 II |
2 |
春 |
考试 |
A2029005M |
计量经济学II |
2 |
春 |
考试 |
A2029006M |
计量经济学 III |
2 |
春 |
考试 |
A2029007M |
数理经济学 |
2 |
春 |
考试 |
A2029009M |
高级劳动经济学专题 |
2 |
秋 |
考试 |
A2029010M |
劳动经济学 |
2 |
春 |
考试 |
A2029011M |
发展经济学 |
2 |
春 |
考试 |
A2029027M |
公司金融 |
2 |
秋 |
考试 |
A2029028M |
投资学 |
2 |
秋 |
考试 |
A2029029M |
金融理论专题 |
2 |
春 |
考试 |
A2029030M |
金融衍生品市场 |
2 |
春 |
考试 |
A2029031M |
时间序列分析 |
2 |
春 |
考试 |
A2029032M |
资产组合管理 |
2 |
春 |
考试 |
A2029033M |
高级公司金融 |
2 |
|
考试 |
A2029034M |
金融理论 |
2 |
|
考试 |
A2029035M |
证券分析 |
2 |
|
考试 |
A2029037M |
银行与金融机构管理 |
2 |
|
考试 |
A2029039M |
固定收益证券 |
2 |
|
考试 |
A2029040M |
金融研究方法 |
2 |
|
考试 |
A2029041M |
公司风险管理 |
2 |
|
考试 |
必修环节 |
文献阅读 |
|
2 |
|
考查 |
必修 |
学术活动 |
|
1 |
|
考查 |
必修 |
社会实践 |
|
1 |
|
考查 |
必修 |
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 |
|
1 |
|
考试 |
必修 |
开题报告 |
|
1 |
|
考查 |
必修 |
中期检查 |
|
-- |
|
考查 |
必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