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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研究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03月22日  点击:[]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中心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重大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中心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负责中心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若干复试考核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统招计划数

0202

应用经济学

55

80

364

7

注: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三、复试形式

我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四、复试流程及内容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须按附件2要求向我中心提交复试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资格审核时间:3月27日14:20-15:20

资格审查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行政楼一楼122办公室。

(二)复试费缴纳

进入复试的考生通过湖南大学财务系统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

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考核

复试由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面试考核均需携带身份证以进行身份查验。

1.专业课考试(100分)

(1)形式:笔试

(2)时间:3月27日15:30-17:30

(3)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水教213教室

(4)考试科目:F2901 经济金融学综合

(5)考核内容: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相关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6)合格标准: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其他要求:(1)考生自备黑色签字笔作答。(2)请提前至少10分钟到达笔试考场,抽取第二天面试的序号。

(二)综合面试(满分140分)

1.形式:现场面试问答

2.时间:3月28日9:30-11:20;14:30-16:20。每生面试时长一般不低于20分钟。

3.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行政楼121会议室

4.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创新、反应、表达等能力,个人基本素质、专业素质和能力、实践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情况。其中,英语听力、阅读及口语能力40分;大学阶段学习情况40分;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50分;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10分。

4.合格标准:84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中心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根据初试数学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初试数学科目成绩相同,则根据初试英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中心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中心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中心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5.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六、调剂

我中心不接收调剂。

七、考生复试须知

考生要认真阅读学校和本中心发布的复试细则等通知,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复试试题内容等保密,不对复试过程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等,不保存和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复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中心将在本中心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中心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hnu.edu.cn/)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中心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中心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684822

电子邮箱:cefms_admission@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大学北校区行政楼一楼122办公室

十、其他

1.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本细则由中心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


附件:1.经济管理研究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

    2.经济管理研究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

    3.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4.诚信复试承诺书


湖南大学经济管理研究中心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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