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3〕3号)《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号)等文件精神,经申请、形式审查、专家评议等验收程序,现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至1月2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本单位提出,所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提供调查核实的有关证据或线索。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且无明确证据,或可查线索,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鄢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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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
经济管理研究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经济管理研究中心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