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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经济管理研究中心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细则

2014年09月26日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湖南大学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湖大教务函[2014]23号)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心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面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下设中心复试监督小组,负责中心推免生复试工作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报考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的高校201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2.有进取心,刻苦认真的学习精神和浓厚的研究兴趣

3.道德品质良好,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中心强调数学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外语水平,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数学和英语成绩较好的免推生,经济学基础并不作为主要考察条件。符合以上条件且能够按时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者,均可申请。

三、招收方向

参照国内外经济学科发展的情况,我们中心开设以下六个对中国未来发展有着重要应用前景的学科方向:

1. 劳动经济学 (Labor Economics)

2. 健康经济学 (Health Economics)

3. 产业组织学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4. 运输经济学 (Transportation Economics)

5. 发展经济学 (Development Economics)

6. 金融学 (Finance)

其中1-5属于经济研究所方向,6属于金融研究所方向。

四、申请程序

(一)925日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 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学院和报考专业。

(二)提交申请的同时,请将下列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cefms2013@126.com

(1) 复试面试申请表;附件:/uploads/2014/09/261535316871.xlsx

(2) 中英文个人简历及中英文个人自述;

(3) 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4) 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

(5) 获奖证书;

(6) 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7) 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三)中心根据材料审核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定在928日和10月中上旬,具体的时间地点将通过中心网站以及发送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

(四)参加复试推免生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3份复印件)参加复试,中心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 中英文个人简历及中英文个人自述;

(2) 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3) 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

(4) 获奖证书;

(5) 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6) 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五)复试后经中心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学校网站(http://yz.hnu.cn)和中心网站(http://cefms.hnu.edu.cn/)进行公示。

考生要认真填写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考核要求

(一)中心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主要由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20分,每个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成绩低于72分则不予录取。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1)外语口语测试从语音标准、语法知识、口齿流利等几个方面评判,满分10分;(2)全面考察学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外语成绩;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满分100分。(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心理健康情况,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等方面评分,满分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指标

根据生源素质情况进行录取工作,具体指标由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后确定。

七、体检

推免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请参照学校研究生院研招网上的体检安排。

(一)时间:926日至1015日(推免生可以根据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安排自己的体检时间和行程)

(二)地点: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登高路56号,东方红广场往后约200米)

(三)医院保健科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四)流程:

1. 每天早上8:00到校医院挂号室(一楼)缴纳体检费 50/人,再到保健科(二楼)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

2. 准备1寸近照一张,体检表和化验单分别填好报考的学院、专业、姓名、性别、年龄等。

3. 按体检表要求完成体检。体检抽血时间:每天8:00 -9:30(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可以喝适量清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

八、录取

1、中心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中心不予录取。

2、中心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3、申请人不得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更改拟录取的专业和研究方向。

4、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5、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费和研究生奖助

研究生收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并与现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

十 、其他事项

1. “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hnu.cn)和中心网站(http://cefms.hnu.edu.cn/)将及时公布专业目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2. 如需咨询推免相关事宜,可发送邮件至相关邮箱,或拨打招生电话进行咨询:0731-88684822

湖南大学经济管理研究中心

201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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